

一、 服務宗旨、使命、願景、特色
- 宗旨: 以「視病猶親」作為服務的最高宗旨與原則。
- 使命:「關懷社會」及「服務社區」之使命,提供須長期照護民眾獲得整合性、持續性的長期照護服務。
- 願景: 提供以人為本的專業服務,並希望透過全方位照護管理方式,讓長輩有像家一樣的感覺環境,以獲取最大滿意度,造福社會大眾。
- 特色:崇仁日照為混合型(失智、失能)日間照顧中心,提供失智、失能長輩白天的托顧服務。專業的服務團隊,提供長輩像家一樣的舒適環境、安全照顧,亦幫助減輕家庭照顧者的身心負荷。提供多元化及個別化活動安排設計,融入在地生活連結社區資源,整合長照及社區照顧資源,讓在地長輩享受溫馨與便利,並充實生活。


二、 服務項目
(一) 依據衛福部「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」辦理
1.日間照顧:日托、半日托顧及臨時托顧,自費使用者可採月托方式計費。
2.日間照顧喘息服務:⼝GA03全日喘息服務、⼝GA04半日喘息服務。
(二)依據勞動部「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計畫」辦理
日間照顧中心短照服務:⼝SC039(全日)日間照顧中心短照服務、⼝SC04(半日)日間照顧中心短照服務。
自費項目:自費沐浴。
需專業人員進行評估後預約。
中心設有無障礙淋浴間,期望分擔照顧者獨自協助洗澡的艱鉅任務,由專人協助進行。
舒適沐浴,獲得身體放鬆、心靈滿足。



三、服務對象


(一) 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(含)以上,且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使用本市老人日間照顧服務機構:
1. 65歲以上失能長者。
2.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。
3. 55歲以上原住民。
4. 年滿50歲以上失智症者。
5. 除上述條件外,短照服務補助對象為聘有外籍看護工之被照顧者。
(二) 經中心評估可收托者,請檢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、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證明。
四、 服務人數
日間照顧服務人數:28人。
益巨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崇仁社區長照機構 收費標準
一、日間照顧 照顧費用
長照需要等級★註2 |
補助額度 /月 |
全日 /半日 |
日 照 照顧費用 |
部分負擔% (自費) |
||
長照一般戶16% |
中低收入戶5% |
低收入戶0% |
||||
第2級 |
10,020元 |
全日 |
675元 |
108元 |
33元 |
0元 |
半日 |
340元 |
54元 |
17元 |
0元 |
||
第3級 |
15,460元 |
全日 |
840元 |
134元 |
42元 |
0元 |
半日 |
420元 |
67元 |
21元 |
0元 |
||
第4級 |
18,580元 |
全日 |
920元 |
147元 |
46元 |
0元 |
半日 |
460元 |
73元 |
23元 |
0元 |
||
第5級 |
24,100元 |
全日 |
1045元 |
167元 |
52元 |
0元 |
半日 |
525元 |
84元 |
26元 |
0元 |
||
第6級 |
28,070元 |
全日 |
1130元 |
180元 |
56元 |
0元 |
半日 |
565元 |
90元 |
28元 |
0元 |
||
第7級 |
32,090元 |
全日 |
1210元 |
193元 |
60元 |
0元 |
半日 |
605元 |
96元 |
30元 |
0元 |
||
第8級 |
36,180元 |
全日 |
1285元 |
205元 |
64元 |
0元 |
半日 |
645元 |
103元 |
32元 |
0元 |
||
交通 接送 |
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, 未含送醫。【註3】 |
100元/趟/人 |
16元 |
5元 |
0元 |
|
日照自費 |
日照自費1250元/全日,半日625元 |
|||||
臨托自費 |
300元/時/人【註4】 |
|||||
說明 |
※內含:午餐、點心、照顧服務費 ※未含:交通費、個人自備耗材 ※長照需要等級依照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之評估為補助標準 |
二、日間照顧喘息服務
(一) 長照需要等級及長照服務給付項目之額度及部份負擔
長照需要等級 |
個人長照服務之 照顧及專業服務 |
家庭照顧者支持 服務之喘息服務 |
部分負擔比率(%) |
||
給付額度(月) |
給付額度(一年) |
低收入戶 |
中低收入戶 |
一般戶 |
|
第2級 |
10,020元 |
32,340元 |
0% |
5% |
16% |
第3級 |
15,460元 |
||||
第4級 |
18,580元 |
||||
第5級 |
24,100元 |
||||
第6級 |
28,070元 |
||||
第7級 |
32,090元 |
48,510元 |
|||
第8級 |
36,180元 |
(二) 喘息服務內容及給付價格
照顧組合 |
給付價格(元) |
照顧組合 |
給付價格(元) |
日間照顧中心喘息服務 -全日(GA03) |
1,250 |
日間照顧中心喘息服務 -半日(GA04) |
625 |
服務內容,如下: 一、長照給付對象至日間照顧中心接受照顧、停留,包含護理照護、協助沐浴、進食、服藥、活動安排及相關服務。 二、含交通接送。 三、提供護理照護服務應依護理人員法之規定辦理。 |
三、日間照顧短照服務
(一) 長照需要等級及長照服務給付項目之額度及部份負擔
長照需要等級 |
短照服務(每年) |
|||
給付額度 |
部分負擔金額(元) |
|||
低收入戶 ( 0%) |
中低收入戶( 5%) |
一般戶 ( 16%) |
||
第2級 |
87,780元/年 |
0 |
4,389 |
14,044 |
第3級 |
||||
第4級 |
||||
第5級 |
||||
第6級 |
||||
第7級 |
71,610元/年 |
0 |
3,580 |
11,457 |
第8級 |
(二) 短照服務內容及給付價格
照顧組合 |
給付價格(元) |
照顧組合 |
給付價格(元) |
日間照顧中心短照服務 -全日(SC03) |
1,250 |
日間照顧中心短照服務 -半日(SC04) |
625 |
服務內容,如下: 一、長照給付對象至日間照顧中心接受照顧、停留,包含護理照護、協助沐浴、進食、服藥、活動安排及相關服務。 二、含交通接送。 三、提供護理照護服務應依護理人員法之規定辦理。 |
四、其他服務
服務項目 |
費用 |
部分負擔% (自費) |
||
長照一般戶16% |
中低收入戶5% |
低收入戶0% |
||
社區式沐浴 |
200元 |
32元 |
10元 |
0元 |
自費沐浴【註5】 |
200元 |
自費個案無補助 |
- 備註:
【註1】長期照顧費、其他費用及自行負擔費用之調整,將報請提供服務所在地主管機關
核備後,並與乙方重新簽訂日間照顧服務委託契約書後實施。’
【註2】日間照顧服務使用者具長照需要等級,收費標準與項目均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
給付辦法訂定,如上表: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、中低收入戶自付5%、一般戶
16%。若衛生福利部公告更新基準,本機構將保留調整收費標準細目之權利,依
政府主管機關(衛生福利部) 最新函文公告結果為依循標準。
【註3】BD03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:依受照顧者住家與社區式服務類長照機構之距離10
公里內者為計算標準,100元/趟/人,超過10公里,超過每一公里加收10元。
交通接送時間須由本中心進行路線安排後,約定接送時間。
【註4】延長收托費:每半小時新臺幣150元,未滿半小時者,以半小時。收費時段為早上07:00-07:45,下午17:10-18:00。
【註5】自費沐浴服務內容與社區式沐浴相同。
【註6】喘息服務及短照服務不適用自費。








